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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与智能科学技术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 2024-09-12

    来源: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湘农大发〔2024〕25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李长云 金可元

    副组长:黄正军 谭泗桥 沈陆明 张红燕

    组  员:张香芽 戴理波 李  湘

    办公室设学工办,办公室主任由黄正军同志兼任。

    二、成立学院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李长云

    组  员:沈陆明 张红燕 谭泗桥 王  奕 刘  波 刘跃武

    陈义明 张引琼

        秘  书:戴理波 李  湘

    三、推荐条件

    申请推免生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公费师范生、农技特岗生、水利特岗生、独立学院学生等国家政策规定及其他入学时已约定不能参加推免的学生)。

    2.品行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本科在读期间已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对本科在读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的范围界定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强之星、最美大学生以及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3.学业优秀。修完并通过所属专业第1至第6学期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所修全部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在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含);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雅思成绩≥5.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四、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信息公布。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确定各专业推荐名额并公布,审定工作细则并公布。(9月12日)

    2.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按要求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9月14日中午12时)

    3.资格审查。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对照推荐条件,逐一核实学生申请材料并审查资格。(审查时间:9月14日)

    4.专家审核。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时间安排:9月18日)

    5.分专业确定排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依据专家审核情况,按照综合评价细则分专业确定学生排名。(截止时间:9月18日)

    6.审定并公示推荐名单。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根据专业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及各专业推荐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时间安排:9月19日)

    7.上报推荐名单及材料。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学校报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的推荐名单及相关附件材料。(上报时间:9月19日)

    五、综合评价细则

    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式如下:综合评价成绩=课程平均成绩*0.8+其他测评成绩*0.2。

    1.课程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从学校教务系统导出的首次考核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

    2.其他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其他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参军入伍服役(15分)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役计5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计10分,二等功以上计15分。以上加分只计1次(取最高分)。

    (2)志愿服务与国际组织实习(10分)

    在校期间参加国家青年志愿者大赛获金奖、银奖分别计5分、4分(排名第2-5名分别按0.8、0.6、0.4、0.2的权重计分);参加省级青年志愿者服务大赛获金奖、银奖分别计3分、2分(排名第2-5名分别按0.8、0.6、0.4、0.2的权重计分);参加学校组织的省级及以上志愿活动并持有相关证书的计2分;参与义务献血(2024年9月12日前)或审核小组认定的其他志愿服务活动,持有相关证书的计2分。以上加分只计1次(取最高分)。

    在校期间参加国际组织实习计3分,实习期间表现优秀计5分(有相关证书)。实习组织由专家评议小组认定。以上加分只计1次(取最高分)。

    (3)科研成果(35分)

    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论文必须于2024年9月12日前见刊(含网络见刊)),SCI/SSCI期刊检索论文计20分,卓越期刊论文计20分,EI/CSSCI期刊检索论文计15分、核心期刊(CSCD、北大核心)论文计10分。尚未收录的SCI/SSCI/CSSCI/EI源刊论文或发表在增刊的论文在相应级别上减5分。以上加分只计1次(取最高分)。

    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计15分、实用新型专利计3分、软件著作权计2分。以上加分只计1次(取最高分)。

    注意: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荣誉、奖励与竞赛获奖(40分)

    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除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的1项之外,另获得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自强之星、最美大学生及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国家级计20分,省级计10分,校级计5分,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计5分。以上加分只计1次(取最高分)。

    参与竞赛获国家级奖励者,国家一档: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分、15分、10分(排名第2-5名分别按0.8、0.6、0.4、0.2的权重计算加分),国家二档: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0分、5分(排名第2-5 名分别按0.8、0.6、0.4、0.2的权重计算加分)。加分项目与相应级别依据湘农信发〔2024〕3 号文件认定。以上加分只计1次(取最高分)。

    六、工作要求

    1.推免生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本细则开展工作。

    2.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名额、条件、规则、结果全程公开,接受监督。

    3.学校、学院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的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向本校报备;本校教职工有子女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是领导干部的,要全程回避。

    4.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办公室。

    信息与智能科学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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